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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联合早报》前几天报道,新加坡《防止网络假信息和网络操纵法案》自10月2日起正式生效。恶 意散 播假 信息,损 害新加坡公共利益的个人最高可 判10年有 期徒 刑和10万新加坡元(约合50万元人民币)的罚 款,不 愿配 合的企业则会面 临100万新加坡元(约合500万元人民币)的罚 款。
根据法 令,新加坡内 阁部 长将有评 断信 息真 假,并要求更正或撤 下信息的绝 对权 力,当事方若有异 议,可以上 诉。
这项法 案于今年5月8日在新加坡国 会通过,旨在使政 府有权要求个人或网络平台更正或撤 下对公共利益造成负 面影 响的假 信息。法 案生 效后,内 阁部 长在发布更正或撤 下信息的指示时,须注明有关网络内容为什么是虚 假的,公 布决 策原因。作为中介的网络平台须加 强数码广告的透 明度,有政 治目的的广告须披 露有关内容赞 助商的身份。
不过在生效初期,谷歌、脸书、推特、百度、腾讯等科技中介公司都会有短暂的豁 免期以落 实必要的措施,百度和谷歌旗下的搜寻引擎则另获得一项永 久免 责权:无须负 责将更正通知传达给所有接 触到虚 假网 络内容的本地用户,也不必为本地用户搜 寻到相似内 容负 责。
新加坡非常重视假 信息问题,多名政 治领 袖强调,假信 息在网上快速地传 播,在很多国 家构 成严 重的问题,因此有必要立 法防 止假信 息破 坏社会凝 聚力。今年,《联合早报》更是先后发布三篇社论指出,新加坡作为一个多元种 族社会,假信 息可能产生的危 害更大,需要全 国上下协力应 对。
但光制裁“假消 息”并不够,因为还有“敌 意消息”。9月26日,新加坡内 政部 长兼律 政部 长尚穆根列举“港 独头 目”黄 之 锋和何 韵 诗赴美呼吁通过《香港人 权与民 主法 案》的事 例指出,互联网使得外来干 预途径显得无远弗届,战 争规 则也被赋 予新定义,就算不 公 然宣 战,也能透过信息操 纵营造内 部反 对力量,造成混 乱局面。
在他看来,光打击“假信 息”的手段不足以对 付“敌 意信息”,需要有法 律能赋 予政 府做出具针 对性干 预的权 力,好让政 府能够调查敌 意信息的来 源,并及时适 当地做出回应,而不是寄望于传 播各种言论的科技平台来自我管 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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